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项目编号: ZFCG--JC--2024--0008
政府采购编号: SDGP3707000002024010001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公安局北办公楼更换新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册二(项目专用卷)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
(一)取消内容。 供货及安装方案: 1、 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设备性能进行评分 : 1.1曳引机: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薄型曳引机,绕绳比1:1得3分;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薄型曳引机,绕绳比2:1得1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具有CNAS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此项取消。
(二)分数调整。 以上 3分调整为:
1、 供货及安装方案: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措施与技术支持进行评分,加1分。 原评分标准: 培训方案内容全面、措施有力,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方案的,得8分;方案存在欠缺但完整,得5分;方案不完整,得1分。 改为: 培训方案内容全面、措施有力,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方案的,得9分;方案存在欠缺但完整,得5分;方案不完整,得1分。
2、 售后服务方案: ① 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售后服务措施、故障响应、售后服务期限、拟投入人员、故障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价,加1分。 原评分标准: 整体措施全面、响应速度快、内容全面的,得8分;整体措施能满足基本要求的,得4分;整体措施简单的,得1分。 改为: 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售后服务措施、故障响应、售后服务期限、拟投入人员、故障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价:整体措施全面、响应速度快、内容全面的,得9分;整体措施能满足基本要求的,得5分;整体措施简单的,得1分。 ② 制造商所投品牌在潍坊当地设立分公司的,得2分(需提供当地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两者缺一不可) ,加1分 。改为: 制造商所投品牌在潍坊当地设立分公司的,得3分。(需提供当地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两者缺一不可)。
更正日期: 2024年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变更公告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已收到,潜在供应商应随时自行查看发布内容。供应商必须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最新发布的答疑(变更)文件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潍坊市公安局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 3333号
联系方式:0536--8783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潍坊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
联系方式:0536-790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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