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QSWJA20240000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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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的1为:嘉祥县体育馆二楼健身俱乐部和一楼门市(含卫生间)三年期经营租赁权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嘉祥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嘉祥县老年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嘉祥县体育运动学校) |
标的名称 | |
交易机构名称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嘉祥县政府采购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49000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9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05-07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重要说明 1、特别提醒: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竞买人需详细阅读并点击同意承诺书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报名程序。 2、各竞买人自行在下方下载附件《网上竞价拍卖须知》,向出让人了解《租赁合同》及房产瑕疵情况相关内容,并到实地查看房产。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拍卖文件条款内容,一经报名并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详细了解并认可房产现状及《网上竞价拍卖公告》、《网上竞价拍卖须知》、《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条款内容,并为网上报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因竞买人资格条件不符合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相关条件且参与拍卖活动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相关材料及证件交由出让人审核的,其竞买成交结果不予认可,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通过网上竞价系统所报的每轮报价以及最终的成交价均为每年的经营租赁权报价。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网上竞价拍卖须知》的规定时间交纳第一年租金及成交价5%的佣金,并向出让人交纳三年总成交价10%的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后,方可按照出让人要求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人因未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开展体育(技能)培训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承租人未按照出让人规定的资产租赁用途使用的;承租人自行对房产进行转租、分租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没收租赁保证金,剩余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允许举办展销会、演唱会等非体育类活动。 8、承租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木地板、篮球架、门窗(窗帘)、玻璃、灯具等设施的损坏(排除正常折旧)由承租人及时维修;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将应由承租人维修的设施全部维修完毕。 9、租赁期内,承租方每年交纳水费2000元(每年租期的第一个月交纳);电费在每年租期的第一个月交纳5000元(每月出让人将为承租人提供电费单,电费单价以每月出让人交纳电费单价为准;以后再需要交电费时出让人及时提醒承租人,提前交纳,每次缴纳额为5000元)。 10、嘉祥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定或直接举办的各类活动,承租人需无条件无偿提供场地,并做好各项服务。 11、开放要求:严格落实嘉祥县体育馆开放制度,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3月8日妇女节对妇女全天免费开放;6月1日对全体儿童免费开放;8月8日全民健身日全天免费开放;9月10日对教师全天免费开放。每周一至周五(非节假日)在正常运营时间内免费开放2个小时,具体时间由出让人与承租方共同商议,同时将开放情况按照出让人要求进行公示。 12、按照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有关要求,无偿承担省、市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参赛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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