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昆区南排道与友谊大街交叉口路南二粮库西50米万达嘉苑小区对面胡同内南1#库房公开出租(年租金底价:14016元/年,租期:1年)(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24776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23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05 16: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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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租金底价(元) | 14016.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特别 | 1、 本次出租标的为 包头市昆区南排道与友谊大街交叉口路南二粮库西50米万达嘉苑小区对面胡同内南1#库房 ,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该标的无上下水、动力电;部分房屋有漏雨现象。除房租外再产生的其它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1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 3、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赵英俊 13171282582。 6、本次出租标的所有权人为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权属纠纷。 7、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 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租户在本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退房。原租户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1、成交后,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无法经营的,不得以房屋有缺陷为由追究出租方责任。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 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收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交款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租金、押金之日起 10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 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 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8、 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有原租户的由原租户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原承租方承租的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 )的 《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 、 《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 《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赵英俊 13171282582。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5-23 09:00:00 至 2024-06-05 16: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 金额4000.00元 ,截止时间2024-06-05 16: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 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账户。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5-23 09:00:00-2024-06-06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如原租户以底价成交,按照3%收取,其他情形按照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经理 |
咨询电话 | 18586095953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18586098121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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