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广安市广安区 人民法院
关于 变卖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西干道泰合新天地 3幢3层133号商业用房的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年 6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 4 年 8 月 22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 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 户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f.taobao.com/0826/07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一、变卖标的:
序号 | 标的物坐落: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西干道泰合新天地3幢 | 不动产权证号:(川(2019)营山县不动产权第 | 建筑面积(m2) | 评估价 (万元) | 变卖预缴款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1 | 3层83号商业用房 | 0006712号 | 155.96 | 57.28 | 32.1 | 6 | 0.2 |
2 | 3层92号商业用房 | 0006719号 | 94.59 | 35.43 | 20 | 4 | 0.2 |
3 | 3层103号商业用房 | 0006691号 | 63.7 | 23.86 | 13.5 | 2 | 0.1 |
4 | 3层124号商业用房 | 0006687号 | 43.9 | 16.61 | 9.4 | 1 | 0.05 |
5 | 3层125号商业用房 | 0006686号 | 56.18 | 21.05 | 11.9 | 2 | 0.1 |
6 | 3层133号商业用房 | 0006739号 | 26.82 | 10.15 | 5.8 | 1 | 0.05 |
标的情况 :
1.现均清水、闲置,执行部门根据案件执行情况确定交付时间;
2.上述6标的物分零拍卖,与相邻的房屋之间无隔墙,本院不保证与证载上载明的界限、面积相符;若拍卖成交,以权证载明为准,若需隔墙一律以相关职能部门的产权登记为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变卖信息如有更新,以淘宝网发布的最终信息为准。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截止时止,在变卖标的现场公开展示。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方式: 本院已委托四川广安天晟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竞拍指导,联系电话 400-0019168 、 15700525707 (微信 同号)。有意者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晟拍卖预约看样及了解更多拍卖信息。
四、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 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原件, 在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 10日内向本院申请从变卖成交价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未申请的, 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 。 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地址、权利性质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因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院对本次变卖标的物已进行了调查,对相关情况和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展示的标的现场图片、视频及本网络平台 自动生成的导航图 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以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进行 变卖,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变 卖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瑕疵(包括未 知 瑕疵)。
六、变卖流程: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 天,如有竞买人在 60 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 24 小时竞价倒计时;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
七、 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 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 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
八、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 于公告之日起 7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房屋的所有权、租赁权 、 优先购买权等主张权利的,应于 202 4 年 6 月 21 日 17时前 向本院提 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本院将视为本标的物无其他所有权 、 租赁权及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2.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即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本标的物的购房资格。在竞价成功后若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3. 如需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竞买人身份证或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联合竞买材料(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身份证 等 )办理登记手续 , 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无联合竞买、委托竞买手续或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责任自负。
十、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 、 标的物附属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或水、电、气上户)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 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 标的物交 付前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 买受人自理【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费】, 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 二 、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所有的变卖预交款(含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有增价, 买受人须在 变卖成交后 5日内将余款 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建设路支行,账号:1266 4692 8466 2004 1812 ), 并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 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书。
十 三 、 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 变卖预交款(含保证金) ,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四 、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价款 或未办理交接手续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无论采取任何一种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成交价款,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交纳,若不能按期交纳,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妨碍法院执行行为的 竞买人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五 、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四川广安天晟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关注并咨询整个拍卖详情,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司法辅助拍卖机构:四川广安天晟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400-0019168、 15700525707
此公告同时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四 年 六 年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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