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关于2024-2026年消防监控中心值守服务 项目
(招标编号: HNCYZF-2024-006 )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关于2024-2026年消防监控中心值守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95.782848万元, 招标人为 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关于2024-2026年消防监控中心值守服务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关于2024-2026年消防监控中心值守服务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注册 资本金不少于90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 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 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及近期连续12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 障缴费记录复印件);(4)供应商承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7)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 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 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 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特殊情 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 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9)供应商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 承诺函加盖公章);(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 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12)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 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6月28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0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关于2024-2026年消防监控中心值守服务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 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YZF-2024-006; 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关于2024-2026年消防监控中心值守服 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95.78284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最高限价:95.78284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范围: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7、质量要求: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9、服务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 10、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要求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 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注册 资本金不少于90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 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 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及近期连续12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 障缴费记录复印件);(4)供应商承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7)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 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 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 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特殊情 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 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9)供应商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 承诺函加盖公章);(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 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12)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 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1、发售标书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 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发售标书地点:供应商持报名材料到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201室 现场报名登记; 3、报名资料:供应商持报名材料(购买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介绍 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 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标书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 地 址: 海南省三亚市新风路光大大厦 联 系 人: 唐工
电 话: 0898-6852071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2号春江壹号A单位1201室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898-6537049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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