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深圳市南山区石鼓路万科云城(三期)A区2栋2605的房产的公告(第一次)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主页地址:京东平台搜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石鼓路万科云城(三期)A区2栋2605的房产 |
权利人 | 杨正权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证号:粤(2020)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65133号 |
案号 | (2024)粤0309执3737号 |
承办法官 | 雷诗妍 |
法官助理 | 苏代华 |
坐落 | 深圳市南山区石鼓路万科云城(三期)A区2栋2605 |
建筑面积 | 66.94平方米 |
用途 | 商务公寓 |
性质 | 商品房 |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 占有使用情况:不详。 租赁情况:截止公告之日,无人申报租赁情况,实际情况由竞买人核实并承担风险。 |
税费负担 |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
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 | 定向询价 |
起拍价 | 人民币3799580元 |
保证金 | 人民币750000元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18000元 |
备注 | 1.详见不动产清单、公告附件及现场照片; 2.按房屋现状拍卖,不包括屋内家具等活动物品; 3.请注意,上述房产为深圳市住宅类房产,详见公告第六条第3点特别说明。 |
特别提示: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租约不详,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房产居住和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3.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了的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10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二、竞买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屋所在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京东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三、优先购买权人
截止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四、咨询、展示看样
1.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经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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