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是否具备看样条件,及是否组织看样,由执行法官决定。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9、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京东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变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10、司法拍卖存在特殊性,本院将依法办理腾房交付,不排除交付困难、时间过长等问题的出现,请竞买人谨慎竞买。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3日10时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燕顺路297号紫竹湾商业广场2号写字楼2单元2502室房产,房屋面积79.4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冀(2021)三河市不动产权第0014619号,房屋用途为办公,房屋状态为租赁,本标的物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为436241.12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间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的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做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亦可向标的物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房屋过户事宜,请竞买人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过户后,应由法院向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未经法院办理交接,自行接管标的物者,责任自负。
具体情况见网络询价报告,租赁情况不详。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报名参加竞拍的,自交纳保证金开始,视为竞买人知晓并承诺具备购房资格以及自愿承担因无购房资格而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律后果。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申请撤拍的,按悔拍处理。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四、咨询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需先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交纳变卖价全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关于拍卖标的物,如有优先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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