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4139(1)
2、竞价标的: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102房产贰年租赁使用权。标的位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幢金禾商务中心11层,租赁面积94.69㎡,房屋已装修,其装修包括:室内硬装、空调系统、办公家具等。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租金挂牌价(元/月)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102房产招租 | 94.69 | 7007 | 17000 |
4、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5、租赁期限:贰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待租赁期界满无结欠其他费用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7、(装修)免租期:无;
8、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交租后使用方式,承租方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次年租金交付时间为前一个租赁年度租赁期届满提前五个工作日交付;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用于办公;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办公以外用途。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有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4年11月30日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无。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6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16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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