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a座办公楼出租项目
· 2023-02-20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方联系人 | 胡强 | 出租方联系人电话 | 63466193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坐落位置 | 海淀区复兴路2号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建筑面积 | 2275.5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办公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批复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京汽集政资字(2022)560号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
其他披露事项 | 标的房屋涉及抵押给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经抵押权人同意可对外出租。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9 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个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2227.50平方米 | 租赁期 | 5年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3个月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 1 年 涨幅 3.00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半年付;押金100万元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 1、办公楼内:水、电、暖、网络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2、院内物业费:有单独的物业公司,标准为按租赁面积每平方米每月4元。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允许装修,但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4.承租方经营业务要适合办公楼的工作环境,不能影响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承租。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按照程序确认了意向承租方资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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