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陈渡新苑1-89号、1-90号、1-91号商铺
· 2023-03-08
项目名称 |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陈渡新苑1-89号、1-90号、1-91号商铺 | 项目编号 | N0181FCZZ2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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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陈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让底价 | 13.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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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08 |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 2023-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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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来源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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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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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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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陈渡新苑1-89号、1-90号、1-91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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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 | 标的所在地区 | 钟楼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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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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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备,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物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承租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本次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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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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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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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陈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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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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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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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 批准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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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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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13.35 | 加价幅度(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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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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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3-03-08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3-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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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22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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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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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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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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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会员经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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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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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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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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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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