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423H04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1242 |
标的名称 | 4(滕州队部南门从北向南第9间)--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所属滕州4套沿街房两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3.64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3-08-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0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亿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28 |
评估结果(万元) | 3.64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 |
地址 | 出租面积 | 66.12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五金工具、电动车 | 出租期限 | 两年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30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资产包共包含6处子标的,每个标的可单独受让。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滕州市平行路268号。3、标的房屋租赁期为二年,评估价为年含税价格。4、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5、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6、滕州队部南门从北向南第9间目前空置,不涉及优先受让权。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亿源评报字(2023)第1030号、1070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承诺无条件搬离。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原始装修,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和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凤凰台路16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单松炜 | 注册资本 | 6026.08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高峰 | 看货联系电话 | 13863219169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暂无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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