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保标招标 > 房屋租赁 > 招标信息 > 鹿城区登选坊15号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第三次)

鹿城区登选坊15号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第三次)

· 2023-12-22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067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8.35391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87.0599万元,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期5年,租金按年付,先付款后使用。首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之后的各期租金在下一租赁周期开始之日前的15日内缴纳。无装修宽限期。

    出租用途 根据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中心业态运营要求,本房产使用功能仅限于餐饮或服饰批发零售之用,特别是柱廊的摆设和布展必须严格按照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中心业态运营统一管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2.根据房屋用途,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且出租方使用该房屋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出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不得利用该房产从事非法活动,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行使侵害出租方房产所有权的一切行为;承租方不得将该房产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3.租赁期间,因租赁产生的各项税收和行政收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5.租赁期内,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其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发现房屋需要维修时,属于出租方维修范围的,承租方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若承租方阻拦出租方维修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进场装修须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涉及营业执照(消防)或装修施工等相关手续报批及验收和费用都由承租方申报和承担,出租方应予协助。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义务。7.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方决定;承租方拒绝的,出租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8.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及物业所在地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负责承租区域内各项秩序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经营行为和员工活动不对租赁场所其他租赁客户和来访人员造成不利影响,不妨碍他人正常的经营和办公秩序,不在承租区域内进行扰民、有污染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不进行违法经营、违法活动。9.承租方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切实负责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责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双方另行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政府或出租方上级部门对消防安全,治安等提出新的要求时,签订新的《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10.承租方应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运,严禁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1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外设置任何能在外立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展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拆除,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若经出租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设置的上述设施,承租方要确保其施工和运行安全,特别重视在台风、雷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设施安全,因承租方设置的上述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任何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相关赔偿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且上述设施的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负责。12.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向声誉良好并有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投保租赁房屋及所有设施设备(包括承租方重置部分及自有设备)的财产一切险,装修期间还需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如未投保发生风险,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1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转借、与他人共同使用、与他人联合开发或合作运营等方式进行租赁房屋租赁使用权的转移,亦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1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10天内承租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撤离属于自己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充要求。逾期未撤离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15.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装修进行补偿。装修部分(可拆除的)归承租方处置,但不得影响出租方使用或出租。16.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年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17.标的移交: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3年12月15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年12月21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年12月21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18666705362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浙江凯罗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5室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9860321
    手机 13868500222
  • 文章推荐:

    h23-111/陆港16/国际陆港电商城6座208-209

    h23-111/陆港38/国际陆港电商城5座610-611

    h23-111/陆港34/国际陆港电商城5座603

    北京市东城区磁器库胡同2号房屋出租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