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无为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项目办公楼A308、309办公用房
项目编号 | N0122FCZZ240010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无为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项目办公楼A308、309办公用房 |
转让方名称 | 无为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5.166 | 挂牌期间 | 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ejy365.com//infodetail?infoid=N0122FCZZ240010 |
转让说明事项 | 1、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办公。 (2)经营业态:办公。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2、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无独立水电表等,本次出租标的的租金包括物业服务费及水电费。 (2)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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