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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1937.7㎡房屋两年半承租权

· 2024-01-17
  •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G2024HB1000055
    标的名称 武汉体育学院1937.7㎡房屋两年半承租权
    租赁底价 45.51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17
    挂牌截至日期 2024-01-30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武汉体育学院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 洪山区
    注册地(住所) 武汉市珞喻路461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00044143279XJ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两年半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租赁用途 其他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幼儿园
    目前状态 使用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 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一)根据资产公开招租要求,出租方提出:

    1、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已具备满足开办幼儿园的所有资格条件,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办学相关许可证。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已具有提供配套餐食服务的所有资格条件,并将自主提供幼儿园餐食服务,在报名登记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于报名登记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3页)及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件(1份)。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即2022年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 时须交纳 交易保证金 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并进入 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 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 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 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 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三)项目综合评议环节完成后,招租代理机构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向出租方出具结果确认书,由出租方确认最终承租方资格。在确认最终承租方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最终承租方按照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等相关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一部分)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首期租金和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收到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五)根据房屋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以下内容,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须做出书面承诺:

    1、租金交纳方式: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将首期租金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缴款周期的租金;若承租方自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计算起,未支付租金达15日时,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若承租方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

    2、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房屋结构问题,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标的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4、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资产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5、承租方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生食品、消防、防疫、人身等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暖气、电话、网络、消防器材添置等运营费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所承担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9、为保障校内师生安全,承租方开展幼儿园管理经营活动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

    ②教职工应当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质,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须持健康证明上岗;

    ③园长: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上岗须提供相应的园长证书、备案证明。

    ④副园长、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上岗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⑤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合格。上岗须提供保育员合格证明。

    ⑥卫生保健人员: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以上上岗均须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⑦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应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

    ⑧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2)园方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①应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培养目标、教学理念和教学计划,有完整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②收费应按照武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③优先满足武汉体育学院教职工子女入学,保教费在收费标准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六)承租方须保证良好工作秩序,服从学校安全管理,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七)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八)本项目设租赁履约抵押金2万元,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直接缴纳。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不足时,承租方应随时动态补足差额。租赁履约抵押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资产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后,将租赁履约抵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九)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或学校发展需要收回标的房屋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出租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合同剩余租金和租赁履约抵押金;承租方应无条件地接受并按要求退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退场时不得以改造、装修、设施设备添置、经营亏损等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十一)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本项目《资产评估结果》(鄂正量行资评报字[2023]第1426号)和《武汉体育学院1937.7㎡房屋两年半承租权招租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十二)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一)出租方提示

    1、拟出租房屋为出租方自有资产。房屋现状为幼儿园,原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10月18日到期,原承租方尚未腾退。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则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有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风险。

    特别提示:各意向承租方在项目公开挂牌期间请自行做好各项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等),分析各类投资成本。

    2、本项目租金为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须按照公告及交易结算规则,将首期租金转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进行统一结算。

    3、交易竞价方式重要提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

    4、本项目递交资料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从项目挂牌公告之日起至项目挂牌截止之日17:00前止在项目挂牌网站上传报名登记资料(电子扫描版)并同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纸质版报名登记资料(报名登记资料清单请点击项目附件的链接进行下载查看。请务必注意电子版资料的上传和纸质版资料的提交时间节点,意向承租方须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第二环节为递交申请材料,该环节在公开挂牌截止之后(递交的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须按照《武汉体育学院1937.7㎡房屋两年半承租权招租文件》(简称《招租文件》,详见挂牌公告中项目附件)的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5、本项目若仅有1个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在公告截止后仍须按照《招租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出租方(递交的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由综合评议小组审核后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确认承租方资格,最终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进行交易确认最终承租方。(综合评议内容详见《招租文件》,在综合评议的递交申请材料环节所提交报价一览表时响应报价不得低于报名登记报价。)

    6、请各意向承租方务必自行下载查看《招租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分析投资成本(其中含承租方须一次性向招租代理机构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详见《招租文件》第二章意向承租方须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免在综合评议时出现失误,影响承租资格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本次出租资产租赁用途为幼儿园,租赁期限为两年半。合同首期租赁时间为半年,剩余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若确认最终承租方的日期在2024年2月1日前,则首期合同租赁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若确认最终承租方的日期在2024年2月1日后,则租赁合同的签约日期及租赁起始日期据实签订。本次租赁无装修免租期。

    8、本次房屋出租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租文件》。

    9、意向承租方需仔细查阅《招租文件》中的第三章 招租需求。

    10、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查阅公告附件中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并不持异议,在报名时登记时对《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内容进行盖章确认。《招租文件》中有关于招租需求的描述,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出租方有权将相应的要求作为合同的完善条款。

    (二)出租方确认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鄂正量行资评报字[2023]第1426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显示:

    1、评估对象为武汉体育学院内部幼儿园,位于家属区旁,拟出租建筑面积为1937.7 平方米,场地面积为2009.7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三层,其中第1-2层房屋约建成于1987年,第3层于2013年加建,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包括活动室7间、幼儿睡眠室8间、保健室1间、图书室1间、行政教研办公室2间、生活用房3间、卫生间8间和其他用房2间。外墙为涂料,室内装修情况为:涂料地面,涂料墙面;卫生间为瓷砖地面,瓷砖墙面,扣板吊顶。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房屋已对外出租为幼儿园,本次拟出租用途为幼儿园。

    2、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关于房屋权属状况的说明》,评估范围内的评估对象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但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已投入使用多年,完全属于产权持有人所有,产权合法,权属明确,故本次以产权持有人对评估对象拥有完全、合法的产权为假设前提进行评估。

    (三)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资产,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

    (四)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 《资产评估报告》 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 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 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六)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 《资产评估报告》(鄂正量行资评报字[2023]第1426号)和《招租文件》。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1937.7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17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经由综合评议小组审核后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确认承租方资格,最终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扣取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综合评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综合评议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公告要求支付交易价款(首期租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首期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建筑面积 1937.7(平方米)
    地址 武汉体育学院校内教职工家属区旁
  •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正量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45.50万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 2023-12-28
    评估基准日 2023-10-18
    核准(备案)机构 武汉体育学院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pdf 武汉体育学院1937.7㎡房屋两年半承租权招租文件.pdf 资料清单(报名需提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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