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竞租资产(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房产地址
| 房产性质 | 建筑面积(㎡) | 第一年租金 保留 价 | 租赁 期限 (年) | 竞租保证金 | 房产现状 | 最高限价 |
1 | 万州岩上村粮食仓库内 2号仓-1号 | 商业服务 | 325 | 39000 | 1-4 | 39000 | 空置 | 58500 |
2 | 万州岩上村粮食仓库内 2号仓-2号 | 商业服务 | 325 | 39000 | 1-4 | 39000 | 空置 | 58500 |
3 | 万州五桥上海支路 281号门面 | 商业服务 | 31.6 | 6000 | 1-4 | 6000 | 在租 | 8000 |
4 | 万州区沙龙路一段 148号(原150号) | 商业服务 | 44.1 | 2900 | 1-4 | 2900 | 在租 | 4000 |
5 | 万州白岩路 1巷1号、2号门面 | 商业服务 | 151 | 195000 | 1-4 | 195000 | 在租 | 240000 |
6 | 万州五桥富民花园 21号楼1层20号 | 商业服务 | 26.37 | 2500 | 1-4 | 2500 | 空置 | 3800 |
7 | 万州沙河花园巷 9号1-1号 | 商业服务 | 200 | 3500 | 1-4 | 3500 | 在租 | 5000 |
8 | 万州 鹿井粮油分站仓库 8号 | 商业服务 | 80 | 1400 | 1-4 | 1400 | 空置 | 2500 |
9 | 万州枇杷坪福祥花园 7号楼附1号 | 商业服务 | 60.44 | 11000 | 1-4 | 11000 | 在租 | 16000 |
10 | 万州孙家书房路 12 7号附2号 | 商业服务 | 167.9 | 92680 | 1-4 | 92680 | 在租 | 110000 |
11 | 万州天城大道 839号3、4层 | 商业服务 | 560 | 114000 | 1-4 | 114000 | 在租 | 171000 |
上述列出的房屋资产属于万州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竞租。
二、承租条件及要求
1、承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承租人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服从相关市政、社区、物业管理。不得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影响其他租赁户和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
3、承租人在租 赁 期间 , 不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 ; 不按《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时间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等违约行为 的; 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出租人有权 取消其租 赁 资格 ,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4 、标的 原承租 人, 须在其合同到期之日及时将房屋移交给出租人,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招租人应 在 竞租 成交之日 后 15 个工作 日内将标的交付竞得人。
5 、此次竞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对其所租赁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6 、 承租人通过 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 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 、租金支付时间及租期时间: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 第 一年租金一次 性 付清 后,次 年租金 须 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 一个月付 清 。 原承租人至本次 竞租 成交前所欠缴的租金 , 由原承租人按原《房屋租赁合同》最后一年租金价格补缴。原承租人以 竞租 方式成为竞得人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已到期的,以 竞租 成交之日为新《房屋租赁合同》租期的起始时间,原《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按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时间作为新《房屋租赁合同》租期的起始时间。新承租人以签 订 《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8 、本次 竞租 标的租赁期满后 , 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 该 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 ,或 进入 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重新竞价租赁,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其租赁期内所投入的装璜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
三 、竞租须知
1. 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如有差异, 竞租 价款不做调整。
2. 凡参与竞租的 竞租人 ,必须 遵守 竞租会现 场纪律及 无条件接受《竞租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和《 公开 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 上述 所有条款。
3 . 如竞租人与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价, 或 竞租人 与出租人发生争执和纠纷, 出租 人可以当场取消其竞租资格 ,逐出竞租现场 。
4 . 竞租人 须 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必须是竞租人本人实名制,否则无效,不 予 报名; 每个 竞租人只能缴纳本次竞租标的其中一个的竞租保证金,多缴者无效, 即 每个竞租人只能报名参加一个标的的竞租。 竞租成交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 抵减第一年租金,其他 未成交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 会 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 . 竞租人必须于 20 24 年 2 月 21 日 上午 9:30 之前 ,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 或者于 202 4 年 2 月 21 日 上午 9:30 前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 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账号: 0217016430000038 ), 并凭 保证金缴纳凭据 、有效证件(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 居民身份证 ,委托他入办理的,还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确定 标的用途的书面文件 ,到 万州区 公共资源 交 易中心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 予 办理。
6 . 竞租采用现场密封 书面 报价的方式(详情 见《公开 竞租规则 》 ),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第一年租金的 保留价 报价, 也不高于最高限价报价, 否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 . 某一 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 且 报价 符合《 公开 竞租规则 》要求, 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8 . 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应立即与 出租 人签订《 竞租 成交确认书》 , 在 5日内持《 竞租 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 订 《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竞租 保证金不予退还。签 订 《房屋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 招 租人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违约责任, 且 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 即 无息退还)。
9 . 竞得人付清 所中标的 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以及签 订 《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出租人将 该 标的移交竞得人。
10 . 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 公开 竞租规则》、《房屋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四 、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的现状竞租,竞租人 可联系出租人 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出租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 任何 责任。
附 件 : 1 、出租 人制订的 (竞租协议书》
2 、出租 人制订的《 公开 竞租规则》
3 、 出租人制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4、 出租人制订的《 竞租成交确认书 》
单位 地址: 万州区经开大道檬子南路
联系人: 姜益民
联系电话: 19922752858
分管领导:
重庆市万州区 发展改革服务中心
20 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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