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分公司关于交流干部何杰租赁周转房的公示
· 2024-02-21
根据中电信红州【2021】100号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关于印发周转房及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21版)的通知及中电信红州〔2021〕184号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关于周转房及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修改补充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绿春分公司需签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房屋建筑面积为670.31平方米。租用3楼中的一室一卫,实际使用面积为50平方米,地址在绿春县建安小区27号4幢,租赁给交流干部何杰居住,该房屋租赁协议从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房租费用每月 1000.00元/月,房屋租赁费用一年一付,房租合计费用为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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