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零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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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21020000 | 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 项 | 0 | 0 |
论证地点 | 澧县第一中学办公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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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宣传部关于澧县一中书香校园·共享书屋建设会议纪要内容,要求根据《常德市中小学校书香校园·共享 书屋建设工作方案》和省委第六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学校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校园书店要区别于学校商店和其他经营场所,不能过度商业化的相关要求,共同建设好校园书屋,在规范运营中净化校园文化,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会议明确,澧县一中书香校园·共享书屋的建设, 采取新华书店+学校共建方式,共同建设好书香校园。县新华书店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设方案,将澧县一中校园书店建设成为集图书借阅、阅读活动开展等为一体的校园 共享书屋,切实服务学校、服务学生、服务教师,县一中在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支持,避免过度商业化。鉴于以上原因,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业人员名单 单一来源论证人员不得少于3人, 不得是本单位或关联供应商人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魏晓萍 | 湖南文理学院 | 副研究馆员 | |
孔妙农 | 常德市城建档案馆 | 副研究员 | |
刘晓霞 | 湖南文理学院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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