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老围下村S357道19公里里程碑南侧厂房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4]04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4-087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6.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9.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0时00分 | ||
成交人: | 聂澳 | 成交价(万元): | 6.5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老围下村S357道19公里里程碑南侧厂房,租赁厂房面积5192.72 平方米(附带可用配套土地 8380.58 平方米),办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惠阳府国用(1993)字第特00158号],无房产证,无消防证。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闲置,标的装修简易、陈旧,水电齐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4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计入第一个租赁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后,持《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5年11月,共计71个月。(1)第一个租赁期间(即租赁月起前三十五个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的价格计收。 (2)第二个租赁期间(即租赁期间后三十六个月)在第一个租赁期间租金价格×(1+5%)计收。 无论出租人是否实际使用租赁物业、租赁期限是否提前届满或者本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而被解除的,上述租金均不退还。 承租人按季度支付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付清合同期第一笔季度租金,此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5号前付清下一个季度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九)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十)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一)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厂房配电房部分电线线路受损,需承租方自行修复。 (十二)标的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惠州市惠阳区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且已被法院查封。租赁物业的招租系在抵押权人同意下进行,且抵押权人承诺在承租人租赁期间不会处分租赁物业。若租赁物业被法院执行拍卖,出租人无法保证承租人会有补偿。 (十三)租赁期间,承租人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消防合格证、卫生合格证、环保证和税务等有关证件,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十四)出租人开具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承租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产生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五)承租人需清楚了解租赁房屋被法院查封的事实并仍愿意承租,若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被法院执行拍卖,愿意自行承担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uizhou.gov.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075292290(工作日时间9: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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