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BidSectionNoSupervisionCode编号:NJHW-24003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熹源道路新材料产研基地项目 招标人为 南京熹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变配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晶九路1号 |
规模: | 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建设工期: | 35日历天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变配电设备采购 |
数量: | 1批 |
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 | 南京熹源道路新材料产研基地项目现场 |
交货期: | 35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与本次招标类似配电设备采购且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分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
(4)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5)其他要求: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出具变压器及高、低压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如投标人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南京市范围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南京市范围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文件或委托第三方售后的服务协议(提供租赁合同的须附出租人出租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25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熹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晶九路1号 | 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谷工 | 联系人: | 臧玲 |
电话: | 13905197481 | 电话: | 1391598591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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