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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镇解放路37号、39号、41号店面一层、104号商业用房二层、104号商业用房三层

· 2024-06-12

凤城镇解放路 37号、39号、41号店面一层、104号商业用房二层、104号商业用房三层 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AXCQ2024- 081 发布时间: 2024 5 28

受委托,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本中心)采用 动态竞价 方式对 凤城镇解放路 37号、39号、41号店面一层、104号商业用房二层、104号商业用房三层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 ( 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 ) 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编号: AXCQ2024- 081

2 、标的名称: 凤城镇解放路 37号、39号、41号店面一层、104号商业用房二层、104号商业用房三层

3、标的情况

1 、标的地址: 凤城镇解放路 37号、39号、41号店面一层、104号商业用房二层、104号商业用房三层

2 、标的面积:约 959.98 (凤城镇解放路 37号、39号、41号店面一层 159.7 ; 104号商业用房二层 为 278.53 、 104号商业用房三层 为 521.75

3 、标的现状: 以现状为准

4 、挂牌价: 57339元/月。

5 、租赁期: 5年

6 、装修期: 0 天。

7 租金支付方式: 按每半年度支付, 承租人应在每 半年度 结束前 15天内支付租金

8 、租金递增方式: 凤城镇解放路 37号、39号、41号店面一层 第四、第五年 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10%;104号商业用房二层、104号商业用房三层保持不变

9 、租赁用途: 该租赁场所不得经营餐饮、娱乐行业、加工业、化工、易燃易爆、国家限制经营的行业并符合城市管理规定

10 、履约保证金 (押金) 120000 元。

11 、标的限制: 该租赁场所不得经营餐饮、娱乐行业、加工业、化工、易燃易爆、国家限制经营的行业并符合城市管理规定

12 、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4 、交易保证金: 1 0000

(1) 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租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网上报名的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一栏请注明 AXCQ2024- 081 项目 交易保证金 若未注明,将导致保证金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不成功

(2)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 履约保证金 (押金) 汇入业主指定账户并签订 《租赁合同》 。本中心在收到业主的 《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 5 个工作日内将 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 的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若 1 个月内未收到业主的 《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则将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 的交易保证金本息退还给业主指定账号。

(3) 本次竞租只保留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余竞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本场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本息退还。

(4) 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 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

5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溪支行

银行账号: 35050165640709123456

6 、公告时间: 2024 - 5 - 28 2024 - 6 - 11

7 、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 网上竞价时间: 2024 6 12 10 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 1 小时,限时竞价时间 60 秒。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限时报价即进入优先权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 10 分钟。

(2) 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 加价幅度: 100 元或其整数倍;

(4) 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8 (1) 看样时间: 2024 5 28 2024 6 11 ;(仅上班时间)

(2) 看样联系人: 廖女士 ,联系电话: 15860556337

9 (1)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 2024 5 28 2024 6 11 日 15:00 。

(2)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2024 5 28 2024 6 11 日 15:00 。

(3) 意向承租人应至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default/homePage.do) 免费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项目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 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 】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过短,造成注册未通过,导致意向竞租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

10 、报名方式:意向竞租人应在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保证金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1 、特别提示:

1 )各竞租人应充分了解《公开竞价项目公告》约定的基本条款,各竞租人应价表示其认可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和条件限制,各位竞租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时的应价负责,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业主有权没收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保 证金,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竞租成功,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移交; 《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租赁合同》 范本详见附件。 成交 方无故 逾期不与业主签订合同视为放弃 成交 资格,业主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及根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 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4) 本次公开竞价采用 动态竞价 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default/homePage.do )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5) 其他事项: 电话、光纤网络由承租方单独立户安装,自行缴费;

12 、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在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 )承租方(包括法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失信记录。

13 、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 )所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场所的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负责承租场所的水电费;

3 )出租场所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和建筑安全,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接受监督;

4 )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 )租赁期间,负责承租场所内外的保洁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 )合同租赁期间不得随意转租,需承租方自主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场所;

7 )承租后须于 1 个月内办理完整经营证照。

8 )具体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详见合同范本。

14 、意向承租人网上注册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3 )项材料 ]

15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2 )原承租者优先权。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方需要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对资产出租采取公开竞价的最高租金,原承租者愿意接受的,由原承租者按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则承租;

3 )租赁期间,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它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和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

4 )与出租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5 )招牌广告要同意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 )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出租方仅提供场地,如影响可能出现的经营、经济纠纷,消防检查、消防安全及其他手续报备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概不负责;

7 )有关证件:必须依法及时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

16 、资产维护要求(如门前三包等):租赁方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17 1 )风险提示

(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水电使用情况双方现场确认,使用面积见标的概况。如果承租人认为有风险,请看样现场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否则认同没有风险。

2 )特别约定事项: 高危险、高污染、高爆等其他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除外。

18 、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 项目公告 》(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及根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自由 报价开始前 1 对《公开竞价 项目公告 》进行修改、补充。

19 、交易服务费: /

20 若竞租标的不成交,若业主提供书面延期申请,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申请延长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21 、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属 安溪县凤城镇街道企业经济管理委员会 ,如因特殊情况, 安溪县凤城镇街道企业经济管理委员会 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 2024 6 11 日前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

22 、( 1 )技术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 0592-6300649

2 )中心联系电话: 0595-68862981

3 )报名咨询电话: 15160303091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 5 28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须知

本公开招租项目,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本中心)组织竞价,确定承租方。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竞租方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default/homePage.do) 免费注册账号(申请受让人账号),若已在泉州平台注册过,无需重复注册,凭已注册的账号在 网站首页的产权交易 --- 项目标的竞价 —— 【竞拍入口】行内进入对应标的进行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网上报名的竞租方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 AXCQ2024- 081 项目 交易保证金。

1 、竞租人在成为承租方后, 本中心在确认收到 《成交确认书 》及《租赁合同》 5 个工作日内将 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 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

2 、本次竞租只保留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余竞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本场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本息退还。

3 、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

四、资格审查为中标后审

1 、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网络形式审查,意向竞租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保证金资格审核 后,即成为竞租人。

3 、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中标后审,即中标后由招租人对中标人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审核。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向意向竞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意向竞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本中心损失的;

2 、意向竞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竞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竞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5 、《公开竞价项目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6 、意向竞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五、网络参与竞价流程如下:

1 、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免费注册受让人账号但需审核验证通过(具体可查看网站首页 附件与下载 竞买人操作手册)。

2 、意向竞租方登录平台在网站首页的产权交易 --- 选择安溪 --- 选择项目行进入对应标的进行报名。

3 、报名之后意向竞租方需将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中心账户完成报名手续,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报名失败。

4 、竞租方打开网站首页,在网站首页的产权交易 --- 选择进入对应标的登入账号并开始竞价。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default/homePage.do

重要提示:若网页一直无法显示,请浏览器切换成极速模式或更换浏览器

5 网络动态报价 流程及竞价规则(网络动态报价由自由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和是否有优先权人阶段构成):

1 )自由报价阶段自竞价公告内具体时间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方可以对本项目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 )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方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详见项目公告。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若无优先权人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若无优先权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方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3 )若限时竞价阶段有人报价,限时阶段结束后看是否有优先权人,若无;则竞价结束后;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若有优先权人,则限时竞价阶段后进入优先权人阶段,优先权人阶段结束后,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6. 网络一次性竞价 流程及竞价规则(网络一次性竞价由自由阶段和是否有优先权人阶段构成):

1 )自由报价阶段自竞价公告内具体时间起,在本阶段竞租方可以对本项目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2 )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看是否有优先权人,若无;则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竞价结束;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若有优先权人,则自由竞价阶段后进入优先权人阶段,优先权人阶段结束后竞价结束,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7. 在网络动态竞价和网络一次性竞价两种过程中都分为非原承租方报价时间和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间(以下简称 行权时间)两个阶段。

1 )非原承租方报价时间自发布项目公告之日至行权时间开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方之外的竞租方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方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

2 )原承租方行权时间为 10 分钟,非原承租方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非原承租方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在行权时间内,原承租方可以通过点击 行使优先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方以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方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 )在原承租方有报名参与本公开招租项目且取得报价资格的情况下,若在报价时间内,没有竞租方作出有效报价,则由原承租方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 ( 可通过点击 行使优先权的按钮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 )

4 )若原承租方未报名参与竞价或错过 优先承租权的操作应答时间,则视同自动放弃该权利;若原承租方在成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资格,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将由出租方没收交易保证金。竞价标的重新招租时,原承租方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租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成交人应于业主发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移交; 《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租赁合同》 范本详见附件。 成交 方无故 逾期视为放弃 成交 资格,会被业主没收保证金还 应承担法律责任。

七、承租方的确定:

1 、通过本须知第四、五点所述经竞价产生出结果的当日为确定承租方之日。

2 、若由于成交方被取消竞得资格而递补确定成交方的,则本中心在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后由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递补成为成交方。(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位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递补成交方名单。)

3 、递补的竞租人在收到业主通知(业主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 3 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 3 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时即确定为成交方。

4 、本次竞租只保留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若第一第二竞租人都被取消竞得资格,则本次竞租流拍。(各位竞租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时的应价负责,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业主有权没收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保证金,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中心在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后重新组织排标发布二次拍卖公告,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成交方。

八、其他约定事项:

1 、竞价成交后,本中心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出中标公示后,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单证。

2 、承租方未经本中心和业主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 、承租方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其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出租方没收。

4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对竞价事项之表述与本须知规定有出入之处,以本须知为准。

5 、在承租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安溪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是 (招租人)的法定代表人 □ / 主要负责人 □ / ,现委派(姓名) 壹人为本公司(或本招租人)受托人,以本公司(或本人)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公开招租项目的竞价活动,授权其全权代表本招租人办理下列事项: 1 、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 2 、办理竞价成交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 3 、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在予以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不予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

受托人在公开招租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或本招租人)的行为。本公司(或 本招租人)将承担受托人行为的任何及全部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受托人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身份证: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 邮编: 传真:

招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租赁合同 附件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 ):

住所地:

乙方(承租 ):

公民身份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承租甲方可用于出租的土地或 房屋 用于 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物基本情况

乙方承租的租赁物(以下简称 租赁场所)位于 ,面积 平方米(具体情况可见附图)。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租金 、保证金及其支付

1、 每年租金 人民币 元( ),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前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 %。前述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因租赁产生的租赁税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租金缴交按每一年度支付, 乙方应当在每年 度提前一个月内支付 全年租金

甲方收款账户为:

账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 ),合同 期限届满时 乙方结清所有费用且将房屋恢复原状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逾期 支付租金 的,应当按照拖欠租金的日 百分之三标准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 支付超过 30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直接收回租赁场所, 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乙方应负责交纳其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宽带网络费 、物业费 等),若乙方未按期缴纳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若未按期缴纳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直接收回租赁场所,并 不再退还保证金和租金。

、乙方 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操作过失,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乙方 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 甲方 监督检查;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相互不承担责任。

、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场所。乙方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场所,或者利用租赁场所用于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直接收回租赁场所,并 不再退还保证金和租金 ,同时 要求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 把租赁场所 转租或转借 他人。如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直接收回租赁场所,并 不再退还保证金和租金。

、乙方需要对租赁场所进行重新装修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承诺在租赁期满后恢复原样。 租赁期满后,乙方未恢复原样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拆除相关装修设施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可从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九、乙方保证租赁期满当日 或者解除合同当日 清空租赁场所的所有物品,恢复租赁场所的原样交付给甲方。租赁期满 或者解除合同 后,甲方有权直接接收租赁场所,租赁场所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的物品,乙方无权再作任何主张,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十、 若因政府拆迁征用土地 行为导致无法继续租赁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结清租赁费用,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退还合同保证金 和多收取的租金

、乙方确认其住所地即为本合同所载的住所地,甲方以该住所地的地址向甲方寄送任何材料的,自寄出后即视为送达。若乙方需变更住所地的,应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视为乙方住所地未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败诉方并承担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差旅费等费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

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甲、乙双方对约定的租赁房屋进行了交接验收。经现场核实确认,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方对此没有异议。自签署本确认书之日起,甲方正式移交且乙方正式接收约定的租赁房屋。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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