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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乌坭社区河下电站宿舍楼结果公告

· 2024-12-16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乌坭社区河下电站宿舍楼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惠公易产龙门[2024]066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
交易编号:GJB2024-506报价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时30分
底价(万元):20.928竞买保证金(万元):50
报价幅度(万元):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位于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乌坭社区河下电站宿舍楼公开招租,房屋面积2180平方米,土地面积4200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50万。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出租期限为20年。1-5年的租金标准为:¥20.928/年。【第一年的起始租金以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评估后的评估价作为底价,最终以实际成交价为准】。第6年开始每两年递增5%(以上一年度的租金标准为基数递增)。

4、合同履约保证金。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竞得人必须向业主方缴交履约保证金共20万元,在租赁期满,竞得人未续约并将龙门县南昆山乌坭社区河下电站宿舍楼移交给业主方同时付清全部费用之日起30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竞得人竞得人未交足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不生效。逾期超过5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若合同履行中竞得人有违约情形的,业主方可没收保证金。没收保证金后,竞得人应在5日内缴足保证金,逾期未缴足的,业主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三、竞得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赁期间,竞得人如需对室内进行装修的,需经业主方同意,但一切装修费用由竞得人负责,且不得损坏房屋内部结构和外墙装饰,竞得人对房屋的装修等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未经业主方书面同意,拆改房屋结构的,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应承担因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对业主方造成的损失。

2竞得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工商费、税费等因经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在经营期间因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风险均由竞得人独自承担,与业主方无关。

3竞得人为房屋租赁房屋的防火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因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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