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泉州安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鲤城区新华路花棚下35号东5仓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20241358。
2、标的名称:鲤城区新华路花棚下35号东5仓。
3、标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花棚下35号东5仓。
4、标的面积:108㎡。
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挂牌价:1500元/月。
7、租赁期:3年。
8、装修期:无。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无。
11、租赁用途:仓库(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13、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4、交易保证金:9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107466
16、公告时间:2024-12-03 至 2024-12-16。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12-16 ;联系电话:0595-22990238
19、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12-03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4-12-17 ) 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若竞租成功,标的将于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7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5)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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