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芦墅星苑8-1号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 2024-04-26
项目名称 | 常州市钟楼区芦墅星苑8-1号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FCZZ202404250081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26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1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 | 房产坐落 | 常州市钟楼区芦墅星苑8-1号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商业用房 | 所在层数 | 第1-2层 | 租赁面积(m²) | 156.46 | 租赁期限 | 3年 | 装修期限 | 无 | | |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出租(原合同租赁到期日2024年6月30日)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它情况 | 1.本次招租标的产权人为常州市五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租成交后承租方直接与产权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将租金及押金交付给产权人。具体房屋交付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2.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理财私募财富公司、保健类产品推销、无证照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经营餐饮行业的需配备化油设备。 4.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均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每月水电费与物业公司结算或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结算。如拖欠相关费用直接从合同承租押金扣除。 5.若非原承租方竞拍成功,新承租方应支付给原承租方装修补偿费55586元。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租金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 | 挂牌价格 | 29000.00元/1套 | 数量 | 1套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首年租金底价29000元,第二年租金与首年租金相同,第三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 | 承租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去缴纳承租期内物业费,并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平台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平台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平台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平台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现场展示 | 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961454831 地点: 标的所在地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5-11 17:00:00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2900.00 2.时间 2024-05-11 17: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承租方缴纳首期房租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服务费后无息原路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应缴部分需承租方另行补足)) ),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50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4-26 09:00:00至2024-05-13 14: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常州阳光交易市场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附件下载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9.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创投大厦辅楼新运集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961454831 | e交易 | 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楼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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