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街101号1楼北侧房产招租公告
· 2024-05-07
项目名称 | 南大街101号1楼北侧房产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FCZZ2024010900050_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07 10:51: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4 10:51:3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止。 | 标的 概况 | 标的 | 房产坐落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101号北侧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商铺 | 所在层数 | | 租赁面积(m²) | 90.00 | 租赁期限 | 3年 | 装修期限 | | | |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它情况 | 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理财私募财富公司、无证照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承租押金(元) | 11800 | 挂牌价格 | 118000.00元/1年 | 数量 | 1年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递增方式: | 承租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平台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平台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平台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平台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联系后组织查看。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5961116868 地点: 南大街101号北侧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5-14 10:51:31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11800.00 2.时间 2024-05-14 10:51:31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退还。),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118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5-07 10:51:44至2024-05-14 10:51:45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附件下载 | |
特别 告知 | 1.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或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承租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承租方相关广告宣传活动须经审批后安装实施,特殊业态必须满足环保要求。不得违规装修,如因改变房屋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 8.承租方经营业态需与承租房屋业态匹配,经营范围与提交经营方案匹配,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9.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平台和出租方不提供竞价场所。 10.交易保证金按正常年租金的10%收取。 11.竞拍人竞拍成功后需向平台支付服务费,金额为成交标的总额的5‰。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常州市银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129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3912303638 | e交易 | 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楼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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