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66号福州第一中学1#楼第七层房产招租。租赁期限5年, 第一、二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88940元,第三年至第五年每年年租金在第一、二年每年年租金基础上增长5%。租金每半年(6个月)支付一次(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后续租金于每个支付周期第1个月前10日内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66号,面积约335平方米。有整体房产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无具体房产独立的房产证。楼层总数:7层,所在楼层:第7层。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限作为内部办公或科研用途,但禁止用于教育咨询、培训等。为确保学校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不得作为对外营业或经营性场所,不得作为公司注册地址,入驻人员不得超过15人,租赁期间非入驻人员不得进入校内。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境内企业法人。
2、与出租方无未办结经济及法律纠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应提交出租方备案。
3、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标的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4、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搭建,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原有的房屋结构和外墙立面,如有安装吊顶,应留有屋顶管线检修口,原有水、电、通讯(信)、消防等入户开关(接口)位置不能封闭;承租方在室外位置安装招牌(广告牌)、空调机、排气管(扇)等须符合属地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并接受出租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做到规范、整洁,承租方还应确保室外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私自对该房屋进行上述方面的装修,承租方应承担修复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等相关法律责任。装修和变更设施及其日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方的固定装饰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恶意损坏。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费、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卫生保洁费、消防、环保器材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
8、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9、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10、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24年5月16日—2024年6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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