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老村委会527.07平方米房屋及522.44平方米院落出租
· 2024-06-01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3764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12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老村委会527.07平方米房屋及522.44平方米院落出租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贵明街路北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27.07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闲置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无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拟出让用途: | 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05-20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05-31 | 挂牌总金额(元): | 1910722.5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bjraee.com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5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1910722.5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年租金:每年不低于18万元。 2.递增:每三年递增5%。 3.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4.分期支付的支付期限: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北京市地域范围内的企业或个人,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承租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期限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项目资产位于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贵明街路北。项目标地有房屋25间,建筑总面积527.07平方米。 2.该项目占地土地性质二调、三调为建设用地,分区规划为建设用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本项目岀租的房屋未取得建设相关手续,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4.本项目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规划及北京市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经营范围必须是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容许经营噪音大、有污染等项目。本项目标的不能从事生产加工企业和出租公寓用。 5. 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5万,在承租方未毁损财产确保以后正常使用情况下,一年后退还。 6.对外出租土地上如涉及新建地上物及新增硬化地面,请提前上报规自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建设,严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严禁违法建设的发生。该处房屋仅用于出租使用,如需翻建、修缮等需走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 电话: | |
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13011035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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