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LG2024HB1001184 |
标的名称 | 随州市曾都区北郊五眼桥小学大门西二间门面3年租赁权 |
租赁底价 | 0.46万元(首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19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07-02 |
出租方名称 | 随州市曾都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曾都区 |
注册地(住所) | 随州市季梁大道8号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3MA4F4HJK04 |
租赁期限 | 3年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租赁用途 | 店面 |
目前状态 | 使用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交易服务费说明 | 本次交易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
其他招租条件 | (一)根据资产公开招租要求,出租方提出: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0.09万的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通过 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操作 。 (四)根据资产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 (1) 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且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3)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费用; (5)租赁期间,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6)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屋的承租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7)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由湖北金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与本次招租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需到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文件(不接受网上报名)。 3.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标的是以现状出租。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得因租赁后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租赁期间,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租赁场所,合同自行终止。 (三)本次交易需要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四)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13.64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19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网络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竞价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评估机构 | 湖北金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4600元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04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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